第十七章:人民公社——大饑荒的組織基礎
原书及其作者:《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下篇)》,楊繼繩,天地圖書第七版。
系列上一篇: 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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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00 要了解人民公社是怎樣出現的,就得了解中國的農業集體化。中國官方一直稱農業集體化為農業合作化。因此,很多出版物上把農業合作化和農業集體化混為一談。其實,合作化和集體化是兩個本質不同的東西。前者是在個人利益的基礎上合作,後者是剝奪個人利益。前者是私有制基礎上的互惠互利,後者是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有人用發達國家至今還有合作制的事實來為中國合作化辯護,實際是風馬牛不相及。
中國搞的不是合作化,而是集體化。否定私有制,否定個人利益,是實行極權制度的經濟基礎。沒有農業集體化,就沒有中國的極權制度。既然農業集體化是對農民的殘酷剝奪,集體化過程勢必也是殘酷的、強制的。人民公社是集體化制度的發展,是對個人利益的進一步否定,是極權制度的基層組織,當然也是大饑荒的組織基礎。
一、毛澤東掀起農業集體化高潮
>p700 合作社最早產生於19世紀初的西歐。當時,資本主義制度還很不完善,出現了經濟危機等一系列社會弊病,當時一些知識分子激烈地批判這個制度,認為這些問題的原因是資本主義的私有制。19世紀初,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沙利·傅立葉(1772-1837)發表了《論家務農業協作社》和《新世界》等著作,提出了未來社會應建立和諧的社會制度和「法郎吉」(來自希臘語「隊伍」一詞phalanx的英文phalange,意思為嚴整的步兵隊伍)的設想。
- 初期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想象:无产者联合,与资本家形成黑白分明的对立;经济活动由公有制,行政权力,和按需分配主导;社会组织是一种充满幻想的整齐、温暖、尽善尽美的模糊设想。
>p701 所謂沒有採取革命的手段,就是沒有掌握政權,不能用政權的力量來推行,不能控制和調動全社會的資源來做這件事。毛澤東等就不同,他們掌握了政權,利用政權的力量可以強制,利用手中控制的輿論工具可以動員,利用手中的物質資源,可以迫農民就範。先驅者的理想無可厚非,但是,用強權來推行一種理想,就會造成災難。為了推行某種理想而建立的強權制度,就會把更多的人置於這個制度的奴役之中。
~ 之所以造成災難,是因為用行政强制辦法去做沒有能力做的事。 上篇,P121 ~
>p701-702 土地改革以後,農戶出現富裕和貧困現象是有的,但是不是就可以斷定兩極分化呢?不一定。有研究者認為,中國土地改革以後,農村階級變化不是向兩極分化,而是向中間集中的中農化趨勢。據1954年對21省14,334戶農家的調查,中國農村階級構成的變化是:土地改革結束時,貧僱農佔總戶數的57.1%,到1954年末下降為29%,中農由35.8%上升到62.2%,富農由3.6%下降到2.1%。
……
其實,防止兩極分化只是合作化的一個理由,甚至只是作為動員群眾的理由。更重要的理由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需要。要實行計劃經濟,糧食必須掌握在國家手裏。當時農村自耕農有1億1千多戶,居住分散。任何一個政府都無力掌握這個分散而龐大的群體,都無法一家一戶地徵購糧食。沒有合作化,統購統銷也無法實施。一個政府不能面對千萬根頭髮,把它梳成辮子,就能一把抓住。要建立一個極權制度(totalitarianism),就得把農民的生產、生活、思想全都納入政府控制之下,集體化就可以做到這一點。而這一點正是共產黨的專長。
>p706 農業集體化以後,農業合作社黨組織不僅是農村經濟的組織者,在鄉以下,合作社也是農村的政治組織者。農業合作社對農村的經濟、政治、社會都進行着管理和控制。合作社實際是中央政權對鄉村控制的基層組織。從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開始,特別到了高級農業社,集體經濟組織已基本上掌握了農村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對農民的全面控制已基本形成。
~ 行政權力完全吞噬了社會。 上篇,P21 ~
二、從仙居事件到「社會主義教育」
>p706-707 從1955年到1957年,中國農村出現了農業集體化高潮。原來計劃1960年完成集體化的高級形式,毛澤東建議提前到1959年完成,後來到1957年就基本完成了。官方報紙對農業集體化的報道很多。從已有的報道中給人一個錯覺,好像集體化是農民的自願行動。其實不然。就農民的自身利益而言,特別是就那些生產和經營能力較強的農民的利益而言,合作化是對他們利益的侵害。相當多的人是不願意集體化的。因此,在集體化的過程中,一直伴隨着退社與反退社的鬥爭。一直伴隨着對農民的強制和迫害。
- 入社被自愿,退社自由一纸空文。
- 农民一旦被合作社所掌控,前面十二省描述的种种灾难就开始发端,减产效果立竿见影。浙江仙居是农民闹退社最严重的一个地区,冲突过后入社农户占比显著下降,中共中央就祭出政治运动来行镇压,提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p711 不僅富裕中農反對合作化,反對統購統銷。一些在土改時分得土地的貧農也有人反對。如河北省清苑縣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被整的230多人當中,有18人是貧農。對待貧農的反對意見,通常是教育。全國樹了「劉介梅忘本回頭」這個樣板,教育翻身農民不要忘本,要緊跟共產黨搞社會主義。…… 當時,報紙上大力宣傳劉介梅這個典型人物,在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還舉辦「劉介梅忘本回頭」展覽會。後來這個展覽到全國各地巡迴展出。
>p712 中國農業集體化過程中,在敲鑼打鼓、紅旗招展的背後,有着廣泛的抵制和強制、反抗與鎮壓。但是,和當年蘇聯集體化比起來,中國農民的反抗和政府的鎮壓都要緩和得多。當年蘇聯為了迫使農民接受集體化,曾付出了慘烈的代價:逮捕、流放了上百萬「富農」;出動正規紅軍和飛機大炮鎮壓農民反抗;在一些地區的鎮壓,其慘烈程度甚至導致某些紅軍部隊(他們也是「穿軍裝的農民」)的嘩變。僅在1930年初,捲入反抗的暴動農民就達70萬人。蘇聯「全盤集體化運動」費時4年,而在農民被迫進入集體農社時,他們殺掉了半數以上的牲畜。中國的農業集體化過程沒有蘇聯那麼慘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深入到每一個村莊是一個原因;中國文化傳統不同於俄國是深層次的原因。
三、「人民公社好」
>p712-713 通過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那些公開反對集體化的人受到打擊,農民順從了。農村中的青年人,多數是願意集體化的。一群年輕人熱熱鬧鬧地一起勞動,比獨自在父親的嚴厲的指導下勞動愉快得多。他們太年輕,喜歡新鮮事,對改變現狀的事情都擁護。但他們並不知道這種改變對自己的利害關係。他們在家裏雖然沒有多大的發言權,但可以在社會上造輿論。與此同時,從上到下對合作社進行了整頓,改變了一些明顯不合理的東西,這也減少了農民的牴觸情緒。多數人入社以後,不願入社的人就顯得很孤立,不得不參加了合作社。
- 诞生之初的“人民公社”概念,既是一个浪漫热切的梦,也是方便驯顺的全能管理组织,于是举官僚系统就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这个梦的实现。
>p717-718 「一大二公」是人民公社的特點。
「大」是指規模大。按經濟學理論,「大」可以實現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毛澤東當時不會知道這個理論,但有直觀的感覺。不過,要通過「大」來實現規模經濟,必須以有效的管理為前提。農業合作社基本是一村一社,一鄉數社;人民公社是一鄉一社,數鄉一社,還有一縣一社。全國平均每社5,000戶,每一個公社的規模比原來的農業合作社擴大了十倍至幾十倍。這麼大的規模,又是經濟、政治、教育、文化、軍事統一指揮,生產、生活全面管理,管理幅度和深度遠遠超過了公社領導機構的管理能力。且不說中國素質低下的農村幹部,就是水平再高也難以勝任。
「公」是指所有制方面。首先,農業合作社的土地、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公共財產全部轉歸人民公社所有,實行全社統一核算。其次,由於社員原來經營的自留地以及個人擁有的林木、牲畜等財產,被收歸人民公社經營和轉為人民公社所有,使所謂「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殘餘」徹底消除。再次,由於國家把糧食、商業、財政、銀行等全民經濟部門在農村的基層機構,下放給人民公社管理,使公社集體所有制中增加了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份。
>p718 人民公社這種所有制的變革,把經濟條件不同的農業社用行政力量拉在一起統一核算,就是讓窮社「共」富社的產;消滅「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殘餘」,就是讓集體「共」個人的產;把全民所有制的部份企業下放給公社,就是公社「共」國家的產。總的來說,只有國家「共」農民的產,沒有農民「共」國家的產;只有上級「共」下級的產,沒有下級「共」上級的產。「共產風」就是這樣颳起來的。颳「共產風」使生產力大受破壞,以後不得不將所有制退回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出現大饑荒以後,對社員的私有財產也不得不作一些讓步。這是後話。
>p719-721 「一大二公」,規模那麼大,能夠維繫,公有化程度那麼高,卻無人反對,就得依靠權力高度集中。人民公社實際是極權制度的具體模式和基層組織。極權制度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政社合一」。人民公社既是經濟組織,又是政權機關。它不但組織全社的經濟活動,又對全社的工農兵學商進行統一管理。…… 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體制,不僅政企不分,而且把一切經濟活動統統納入政治目標之中,把一切財富納入政府官員控制之中,用政權的組織代替了家族、宗教以及一切社會組織。
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是以黨政合一為基礎的,公社黨委是全公社的領導核心。每個大隊有黨支部,大隊黨支部書記是公社黨委任命的。大隊黨支部貫徹公社黨委的決定,黨支部書記決定大隊的一切事務。由於大隊黨支部書記通常是連任多屆,他的權力資源不斷積累,有些人成了凌駕於農民頭上的土皇帝。
……
二是企圖用「供給制」代替按勞分配,把戰爭年代的「軍事共產主義」引入日常經濟生活之中。人民公社剛成立時,普遍實行供給制和工資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由於政府不具備「包」的供給能力,這些供給制只是曇花一現。供給制雖然只持續了很短時間,卻造成了極大的浪費,特別是糧食的浪費。供給制,實際上是各級官員對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進行「供給」,這不僅為人民公社的各級官員控制公社財富創造了條件,也為從基本生活上控制社員提供了物質基礎。例如,在糧食供給制的公共食堂裏,幹部可以隨意用不准吃飯的辦法懲罰不聽話的社員。
三是把軍事組織引入群眾的日常生活之中,實行所謂「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人民公社的男女勞動力全部編為軍事建制。在大辦鋼鐵、大辦水利、大辦農業中,幹部像指揮軍隊那樣統一指揮,統一調度。還通過公共食堂、幼兒園等,把以家庭為單位的生活方式改變為以生產隊為單位的生活方式,最後達到消滅家庭的目的。
……
第四,對農村進行強權整合,使行政權力的擴張深入到中國版圖上的每一個邊遠的角落,使無產階級專政深入到每一個家庭,深入到每一個人的頭腦和腸胃。
- 政社合一将一切权力收拢到政治权力之下,党政合一又把所有权利直接无缝传递到共产党一党的手里,接着“政社合一”的建制使得官僚队伍迅速扩大,农民的供养压力于是骤增。这些冗杂官员越是没有别的本事和别的存在必要,就越是只知狂信中央指挥,贯彻政策时心里无一丝怜悯。
- 没有管理水平硬要制造大规模核算单位,没有经济实力因要大包大揽高福利,官僚的虚梦由百姓承担成本,虚名之下只有对农民的剥夺和对权力的集中是真的。
>p721 權力至上和領袖崇拜,暫時減小了剝奪農民的阻力。但這種阻力隨着農民貧困的加深和奴役加重而逐漸加大,農民用各種不同方式進行反抗。於是,掌權者一方面依靠不斷的政治運動來維持,通過意識形態的力量消除農民偏離社會運行的軌道。另一方面則採取政治高壓,將階級鬥爭擴大化,把反對意見上升到階級鬥爭的高度進行打壓。
>p721 極權制度能夠深入到鄉村每一個角落,深入到每一個家庭,除了政社合一之外,還有賴於成千上萬的鄉村幹部。中國鄉村幹部是從土地改革中逐漸成長起來的。農業集體化的主要推動者是土地改革中出現的積極分子。但是,不是每一個土地改革幹部都能成為農村幹部。江蘇一位農村幹部說:在建國初期,「鄉村幹部就像被攤在篩子上,篩子不停地在動,平時小動,運動來時大動,不合格的幹部就被篩掉了,一直到高級社時,鄉村幹部隊伍才穩定下來。」
- 能活过重重政治运动的,弄权一定有术,能有多少人性和治理能力就不知道了。
四、從共產主義退回社會主義
- 人民公社的概念是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绑定在一起的,而共产主义情结是许多中央领导人心中的梦。
>p723 但是,使人們始料不及的是,兩三個月內,人民公社颳起的「共產風」掃蕩着全國各地,造成了很大的破壞。農民開始抱怨,各種反對意見從四面八方送到北京。毛澤東等不得不暫時收回共產主義的幻夢,對人民公社制度也進行調整。他想盡力糾正,但他的糾正,卻跳不出意識形態和制度的局限:具體的錯誤可以改正,但「三面紅旗」不能動搖,對人民公社只是進行漏洞的修補和在現有基礎上的完善。
>p725 然而,這種倒退是形勢所迫,1959年7月2日到8月16日的廬山會議,不僅使這種倒退剎車,還使得在這次執行倒退政策的幹部受到打擊。反右傾以後,又急於向公社所有制過渡。
1960年大饑荒更加嚴重,死人更多。到了下半年,毛澤東對自己的認識開始修正,一是在七、八月間的北戴河會議上,說他3月4日對貴州公共食堂報告的批示有毛病,應當改過來。二是11月28日轉發甘肅省委的報告中毛表示:「自己也曾犯了錯誤,一定要改正」。這種認識的改變在實踐上指向兩個方向:一是繼續執行廬山會議以前的政策,二是用階級鬥爭的辦法打擊「五風」幹部。前一種做法是以不傷及「三面紅旗」為限,後一種做法更強化了中央的權威,強化了非法制的行為。
>p725 經過多次調整,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基本退回到高級農業社的狀況。所有制的退讓是以三年大饑荒為代價的,是這種制度釀成了災難性後果之後。由於政社合一的情況沒有改變,農民還是生活在極權制度之下。
五、城市人民公社
>p728 和農村人民公社相比,城市人民公社有幾點不同:其一,農村人民公社工農兵學商五位一體,政社合一,城市人民公社不完全是這樣。有些城市人民公社是以原有的區街政權為依託辦的,也仍然保留原有政權的牌子,相當多的城市人民公社是依託大企業、機關、學校組建的,主要是組織生產和生活的單位,而不承擔政權機關的職能。其二,農村人民公社以集體所有制為主(雖然一度急於向全民所有制過渡,但還是退回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雖然城市人民公社也是集體所有制,但全民所有制處於支配地位。這是因為城市人民公社生產的產品,大多是為國營工廠加工的零部件,或是國營工廠下放的部份產品。其三,從分配制度上看,農村人民公社以工分制、實物供給和小量的工資制,而城市人民公社則基本是實行工資制。
>p729 城市人民公社是在農村人民公社的帶動下建立起來的,其目標是增加城市的共產主義因素,削弱或者消滅「資產階級」對城市的影響。但是,由於與大饑荒同時發生的國民經濟困難,城市人民公社在60年代就名存實亡,無疾而終。城市人民公社雖然消失,它留下了三個結果,一是留下了區街工業,一些不能到大工業就業的人,在這裏就業;二是「對舊城市進行了改造」,即對舊城市的文化、生活方式、社會關係進行了較深入的掃蕩。三是消滅了在城市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中遺留下來的城市個體工商者,他們有的進入了街道工廠,有的在城市人口精簡中,被下放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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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书信息:楊繼繩,2008,《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天地圖書,第七版,ISBN 978-988-211-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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