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大饑荒年代的社會震動和社會控制
原书及其作者: 《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下篇)》,楊繼繩,天地圖書第七版。 系列上一篇: 经济  ----- 一、大饑荒年代的社會治安 >p1034 在1958-1962年間,由於苛政害民、飢民遍地,群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加劇,據陝西省興平縣、寶雞市和西安市雁塔區三個地方統計,1960年發生的116起「反動標語」和信件中,有50%是針對糧食問題的。大饑荒期間,中國的社會治安狀況惡化,局部地區出現了小規模的騷亂和暴動,邊民大量外逃,刑事案件增加。但是沒有出現大規模的社會動盪。 1. 騷亂和暴動 >p1034 騷亂和暴動較多地發生在少數民族地區,中原漢族地區相對少一些。這是因為,政府對中原漢族地區的控制比少數地區更為嚴密,民間沒有武器,沒有非政府組織;有些少數民族性格驃悍好鬥,並有槍枝武器,有些地方頭人還能夠起一定的領導和組織作用。20世紀50年代以來,經常出現民族騷亂和暴動。民族騷亂和暴動的原因比較複雜,不全是「大躍進」造成的。但是,不可否認,農業合作化中的過激政策、大躍進中的失誤,群眾生活太苦,至少是民族騷亂和暴動的重要誘因。 2. 邊民外逃 大规模的边民外逃有三处,一是云南省沿边一带州县,总数超8万人;二是60年代逃港,参与人数超10万,留在香港的大约2万;三是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62年超6万边民逃往苏联。 3. 哄搶糧食 4. 刑事案件增多 >p1042 中國公安大學研究社會治安的教授張慶五當年曾在公安部工作,他對本書作者說,當年所發生的所謂刑事案件,大多是飢民為了生存偷竊或搶劫食物。所以,在刑事案件中,盜竊案最多,殺人案很少。從吉林省的一份統計資料證實,在最困難的時候,兇殺、縱火、詐騙等案件與常年差不多,強姦案大幅下降,而盜竊案和殘害牲畜案(殺了吃了)大幅上升。這和張慶五教授的看法一致。 二、沒有發生大規模社會震動的原因 1. 大規模的鎮反肅反 通过宣传,让国民相互揭发,然后雷霆惩处。宣传加上信息过滤,残酷的奖惩制度把社会动员起来后,狂热就成为一种时尚的游戏,相应的一个社会里其他任何正常、理性、自我纠正、维系社会的纤维都会被严重摧残。中国不是特例,这种操作公式在世界历史上屡见不鲜。 2. 利用專政工具嚴厲打擊 批捕权限下放,各地不断进行集中突击,捕人和杀人指标连番跃进。 中国历次政治运动制造了很多“贱民”阶层,地富反坏右...